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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一野生猕猴被救

发布日期:2025-03-07 06:55    点击次数:115

云上恩施报道(利川通联记者 付琳眉 通讯员 彭科会)日前,利川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迎来新春第一位客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

据悉,这只猕猴原本被沙溪乡的何某私自豢养,后经森林警察大队发现并收缴。鉴于小猕猴年幼且尚无野外生存能力,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将对其进行精心饲养,待其成年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将其放归自然。

近年来,野生动物因其可爱的外貌,较高的观赏、科研、药用等价值,受到不少人的喜爱,社会上出现了一批将野生动物作为萌宠的发烧友。针对这一现象,利川市林业局提醒公众:野生动物并非想养就能养。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非法饲养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瑰宝,是人类的朋友,更是生态平衡的守护者,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市林业局呼吁广大群众,在遇到野生动物需要救助时,一定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或者报警处理,切莫随意驱赶、捕捉、圈养,更不能非法捕杀、买卖、食用,以免触犯法律法规。

发布于: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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